实用的房屋租赁合同集锦9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租赁合同 篇1在日常房屋租赁中,大多数租客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往往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没有与出租人续签租赁合同。那么,如何看待房屋租赁合同过期但未续签的问题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没有搬出,仍然继续使用房屋且支付租金,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反对且也接受租金,即可以推定双方有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合意。那么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有效。
二、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由原来的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
三、承租人与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出租人在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因承租人在搬出租赁房屋之前,还有寻找住处、搬家等事宜需要另行处理。因此,法律同时对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作了一些限制,要求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对于合理期限,应该看原租赁合同是否已有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习惯确定。实践中一般为10天至30天。
例如,原租赁合同约定,房东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前要提前1个月通知租客,那么在原租赁合同届满后继续出租房屋的房东如果要解除租赁的,依然要依照原有合同的约定提前1个月通知租客。
据此,过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即使没有续签也依然是有效的,但是双方在任何时间都能解除合同,不过解除合同需按照原有租赁合同的约定对租客进行通知。如果您在租赁方面有疑惑的,小编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房屋租赁合同 篇2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房屋坐落于德州市德城区(县),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户型,协议出租其中。租赁范围外的房屋甲方上锁,乙方无使用权。
2、房屋租赁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所租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如果有任何设施损坏,乙方按损坏物品价值赔偿。
3、租赁期满后乙方如果继续承租,需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租金为季付方式(3月一付,按 元/季),每月5日前结算租金;首次付款,应押一付三(押一个月房租,付三个月房租),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5、租赁期内乙方需承担水费、电费、租赁期内的物业费、取暖费、卫生费等房屋日常维护及生活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大的房屋改造费用。
6、除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外,乙方需要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出租人:
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石家庄市裕华区(县)东岗路46号世奥花苑4号楼03单元1202号房,建筑面积 94.09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未设定抵押。
(三)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四)甲方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等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 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本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月 日至年 月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月元,按季支付租金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季第一月第一周支付当季租金,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1个月的租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 ……此处隐藏3571个字……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 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 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视收视费(4)供暖费(5)燃气费(6)物业管理费(7)房屋租赁税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12)费用____________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房屋交割清单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_
份
出租人(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9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下,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合肥市庐阳区华润橡树湾2期该房屋为:3室2厅1卫1厨,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装修情况精简装。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改善
(一)乙方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者添置新。装饰、装修、添置新物品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15日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未签订合同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按:元/月计。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
(三)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签定日始计,甲方每三个月向乙方收取一次,每次收取金额为元(大写)。乙方须在每三个月结束的前七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三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第七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外,剩余部分如数归还乙方。
第八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应当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证。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与年月日,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限满或者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乙方需向甲方结清应承担的房屋设施,设备损失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合理,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者故障,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委托甲方维修或者购置新物的,
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无权将该房屋部分或者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长达
2、欠交各项费用达元以上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者添置新物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租赁期间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内所涉及的金额,全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本合同(及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证件号码:证年号码: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